臺北醫學大學9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
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試須知

恭喜您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及篩選,希望您能順利通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,成為北醫學子。為使應試順利,請詳閱本須知內容。請您帶著完善的準備,依時報到、輕鬆應試,祝福您!

一、甄試報到

參與甄試之考生,請依照甄試報到單所載之報到時間及指定地點,持身分證或學生證等有效身分證件及甄試報到單,準時應試。若經察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,則不准應試,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;未依規定報名應考者,以缺考論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甄試。


二、因甄試日期或時間衝突無法應試時,由考生自行負責,不得要求變更時 間或申請退費。

三、各指定項目甄試之原得分計算(指未乘以佔甄選總成績百分比之原得分)

  1. 化學學科筆試(藥學系)及營養常識測驗(保健營養學系):依本校考試試場規則辦理;以100分為滿分,此次考試使用電腦答案卡作答,請使用本校提供之2B鉛筆及橡皮擦,切勿使用原子筆及修正液(帶),違者以零分計分。
  2. 其他指定項目甄試:由若干甄試委員個別給分,皆以100分為滿分,加總後除以委員數,此為該項目甄試得分。


四、 甄選結果及錄取資格

  1. 考生之二階指定項目甄試成績,如有一項零分或缺考者,不予錄取。
  2.  詳閱9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第11頁之規定。
  3.  99.04.21網頁公告榜示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(不另張貼紙本榜單)。

五、成績複查:(99.04.26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 )

  1.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複查:請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提出申請。
  2.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:請依以下(1)-(3)之規定辦理。
    (1 ) 一律使用網路下載之「書面成績複查表單」,申請成績複查。
    (2) 註明複查甄試項目名稱,每一項目新台幣100元整(郵票拒收),連同甄選總成績單正本以報值掛號逕寄(1031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)臺北醫學大學教務處綜合服務組收,信封註明「大學甄選二階甄試查分函件」。
    (3)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;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成績相關表格。如發現錯誤,即按正確之分數更正。


六、 登記就讀志願序

錄取生請務必於99.05.02-99.05.04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,才可參加甄選入學統一分發,逾期概不受理。甄選委員會將於99.05.10公告統一分發結果。